同一集团旗下的三个不同的公司签了三次劳动合同了,请问下次签订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吗?
在同一集团下的三家不同公司签订三次劳动合同后,若非独立法人或满足特定条件,可能有权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问:我在同一集团旗下的三个不同的公司签了三次劳动合同了,请问下次签订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吗?
答:您好,首先需要明确三个不同公司是否均是独立法人?其次,劳动关系转移时,前一个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在三个不同公司累计工作年限是否超过十年?
若不是独立法人,那么签订的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累计计算次数,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是独立法人,但未支付经济补偿且约定工作年限进行累加,并且累计工作时长超过十年,则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三个不同公司都是独立法人且没有约定工作年限进行累加,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讲,劳动合同签订次数是不能够累计计算。但是由于公司都属于同一集团,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避免集团恶意通过旗下子公司恶意逃避法律责任,对此种情形应当有所限制。而且虽然劳动关系属于下属子公司,但是对于集团在不同公司之间进行人员调度,劳动者往往需要服从集团的工作安排。
在实践中,有法院支持劳动者的请求,认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建议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建议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