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是否实施信用监管?
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将被记入信用记录并公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机制。
问: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是否实施信用监管?
答:您好,是的。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这就意味着,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实施信用监管,将其违法行为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予以公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如租期不满一年的,应在租期届满时支付;如租期为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租期不满一年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将被记入信用记录并公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机制。
问: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是否实施信用监管?
答:您好,是的。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这就意味着,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实施信用监管,将其违法行为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予以公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