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公司法人人格否定作了哪些规定?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定的三项内容,包括股东权利的界限、行使规则以及适用条件和后果。

问:《公司法》对公司法人人格否定作了哪些规定?

答:您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人格否定主要有三项基本内容: (一)公司股东行使权利的界限。股东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股东权利,股东行使权利超出上述范围.就构成股东权利滥用。 (二)公司股东行使权利的规则。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 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这是法律保护股东有限责任的基本前提。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定的适用条件和后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 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依法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