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需具备名称、财产、机构、场所、人员、财会制度、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条件。

问:申请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您好,申请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二)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四)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五)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 8 人;(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资产资金平衡 表或者负债表;(七)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中生产性公司的注 册资金不得少于 30 万元。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50 万元,以零售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30 万元,咨询服务性 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l0 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3 万元,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八)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