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在异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如何办理?
非公司企业法人在异地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需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开业或注销登记。
问:非公司企业法人在异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如何办理?
答:您好,企业法人在异地(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经核准后,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 申请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企业法人在国外开办企业或增设分支机构,应向原 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答:原则上判给母亲,但有法定例外情形。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双方协议由父亲抚养且对孩子无不利影响,可判给父亲。
避坑提示:哺乳期内的孩子,除非母亲主动放弃,否则父亲极难争取。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非公司企业法人在异地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需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开业或注销登记。
问:非公司企业法人在异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如何办理?
答:您好,企业法人在异地(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经核准后,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 申请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企业法人在国外开办企业或增设分支机构,应向原 登记主管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