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
房屋买卖双方已过户,但经协商一致仍可解除合同。
问: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
答:您好,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由此可见,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好了,达成一致的意见,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即使房屋已经过户。
不可以进行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房屋买卖双方已过户,但经协商一致仍可解除合同。
问: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
答:您好,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由此可见,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好了,达成一致的意见,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即使房屋已经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