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
房屋买卖双方已过户,但经协商一致仍可解除合同。
问: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
答:您好,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由此可见,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好了,达成一致的意见,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即使房屋已经过户。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房屋买卖双方已过户,但经协商一致仍可解除合同。
问: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
答:您好,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由此可见,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好了,达成一致的意见,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即使房屋已经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