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权出资的应当在什么时间实际缴纳出资?
以股权出资的,公司设立时需在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实际缴纳;增加注册资本时,需在变更登记前实际缴纳。
问:以股权出资的应当在什么时间实际缴纳出资?
答:您好,公司设立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 投资人应当实际缴纳。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 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应当在被投资公司申请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实际缴纳。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以股权出资的,公司设立时需在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实际缴纳;增加注册资本时,需在变更登记前实际缴纳。
问:以股权出资的应当在什么时间实际缴纳出资?
答:您好,公司设立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 投资人应当实际缴纳。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 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应当在被投资公司申请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实际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