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企业董事会应当如何组成?
合营企业董事会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人数和组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各方协商或选举产生,一方任董事长则另一方任副董事长。
问:合营企业董事会应当如何组成?
答:您好,合营企业董事会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合营企业董事会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人数和组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各方协商或选举产生,一方任董事长则另一方任副董事长。
问:合营企业董事会应当如何组成?
答:您好,合营企业董事会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