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非居住房屋拆迁,应当补偿哪些费用?
集体土地上非居住房屋拆迁应补偿设备搬迁安装费、设备重置价及停产停业损失。
问:集体土地上非居住房屋拆迁,应当补偿哪些费用?
答:拆除非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集体土地上非居住房屋拆迁应补偿设备搬迁安装费、设备重置价及停产停业损失。
问:集体土地上非居住房屋拆迁,应当补偿哪些费用?
答:拆除非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