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申请可以撤销吗?

员工提交辞职信后,若公司未回复,撤回辞职需公司同意。否则,辞职通知一旦送达即生效,不可撤销。

问:在公司内部网提交辞职信,在公司没有回复之前撤销了辞职,现在公司通知自己批准辞职,这种情况公司说是我自己提出的离职合理吗?

答:您好,关于提交辞职信后单位同意前能否撤回该申请,法律尚未明确规定。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于员工依据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性质界定。根据解除权的法律性质,在公司收到辞职信后不能再撤回,除非公司同意员工撤回,继续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赋予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享有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其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应属于形成权,无需用人单位作出承诺,自送达用人单位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这种劳动合同解除权一般只可以撤回,不可以撤销。法律为劳动者单方解除权设置三十日的预告期,意在约束劳动者的辞职权,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以寻找替代的人力资源,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用工秩序。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作为一种形成权,权利人一旦以法定方式行使,并且将行使权利的意思表示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告知或送达了对方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便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此时,行使解除权的意思表示不可以撤销,只有在解除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之前或者送达的同时才可以撤回。

在实践中,法院一般持有以上观点,对劳动者要求认定劳动关系未予解除的请求不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