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直接协商由爷爷奶奶抚养或者由法官判决吗?
父母离婚时若不想要孩子,可协商由祖父母抚养,但监护权仍归父母。法院仅判决由父母一方抚养。
问:父母还在,离婚时不想要小孩,可以直接协商由爷爷奶奶抚养或者由法官判决吗?
答:您好,父母是小孩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只有父母不具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能由后续顺位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能够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可以由爷爷奶奶来进行抚养,但是此时的监护权仍属于父母。父母双方可以协商抚养权归属。法官只会判决由父母双方中的一方进行抚养。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