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在几个地方参保缴费,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时,在哪里领取养老金?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在达到养老金领取条件时,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和缴费年限确定待遇领取地,具体分为四种情况。

问:参保人员在几个地方参保缴费,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时,在哪里领取养老金?
答:您好,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各地区政策可能有区别,具体咨询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