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期限怎么计算?
工伤鉴定期限从受工伤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问:工伤鉴定期限怎么计算?
答:您好,工伤鉴定期限是从受工伤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原则上不停止执行。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第三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
工伤鉴定期限从受工伤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问:工伤鉴定期限怎么计算?
答:您好,工伤鉴定期限是从受工伤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