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并非法律所称的“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其是否有权提出赡养费的诉求?
父母即使不符合‘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条件,仍有权提起赡养费诉讼,但该条件会影响判决标准。
问:如果父母并非法律所称的“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其是否有权提出赡养费的诉求?
答:您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据此,父母起诉子女索要赡养费只需满足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可,与父母是否为法律意义上的“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无直接关系,“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等条件只会影响后续赡养纠纷案件受理后赡养费判决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