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的审批权在县级吗?
土地征用的审批权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行使,县级政府无最终批准权,具体取决于土地性质和面积。
问:土地征用的审批权在县级吗?
答:土地使用的审批权在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县政府无最终批准。至于由省还是国务院批,视土地性质和面积而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土地征用的审批权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行使,县级政府无最终批准权,具体取决于土地性质和面积。
问:土地征用的审批权在县级吗?
答:土地使用的审批权在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县政府无最终批准。至于由省还是国务院批,视土地性质和面积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