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期满改选为士官后,义务兵期间的优待金就可以不发了吗?
义务兵服役期满改选为士官后,其义务兵期间的优待金仍应发放,不因转为士官而取消。
问:服役期满改选为士官后,义务兵期间的优待金就可以不发了吗?
答:您好,《兵役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属由当地政府给予优待,优待的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所以义务兵服役期满后是复员还是转为士官继续服役,并不影响义务兵服役期间的优待。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该行政行为,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依据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5)明显不当。
义务兵服役期满改选为士官后,其义务兵期间的优待金仍应发放,不因转为士官而取消。
问:服役期满改选为士官后,义务兵期间的优待金就可以不发了吗?
答:您好,《兵役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属由当地政府给予优待,优待的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所以义务兵服役期满后是复员还是转为士官继续服役,并不影响义务兵服役期间的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