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是军人,现在感情破裂想要离婚,但军人一方不同意是不是就离不了婚了?
军人配偶离婚需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有重大过错除外,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离婚。
问:一方是军人,现在感情破裂想要离婚,但军人一方不同意是不是就离不了婚了?
答:您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 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