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有什么新政策吗?

2018年出台多项新政策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包括提高企业接收比例、加大统筹力度、解决保险接续问题、放宽安置地选择、提供就业补助及探索直通车安置方式。

问:退役士兵安置有什么新政策吗?

答:您好,2018年7月份,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等10个部门联合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结合新时代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明确了一些新政策。

在安置指标上,提出“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要按照本企业全系统新招录职工数量的5%核定年度接收计划”这个硬性要求。

在统筹层级上,明确县级安排任务重、由市级统筹安排仍有困难的,可由省级统筹调剂安排,进一步加大安置工作的统筹力度。

在保险接续上,明确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安置地政府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解决了退役士兵保险接不上续的问题。

在安置地选择上,进一步放宽限制,提出士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经本人申请,也可在配偶或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

在就业方式上,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又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经本人申请后,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与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80%,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部还将探索建立“直通车”式安置方式。拓宽安置渠道,发挥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置退役士兵主渠道作用。推进安置地政策改革,制定鼓励退役军人到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和县乡基层安置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