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拼装车或报废车辆私下转让后发生交通事故,转让人和受让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问: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答:您好,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拼装车或报废车辆私下转让后发生交通事故,转让人和受让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问: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答:您好,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