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使用替代的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费用是否应该支持?
非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无法使用,产生的合理替代交通工具费用应得到支持。
问: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使用替代的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费用是否应该支持?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非营运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答:满足“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责”三个条件即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本人主责或全责则不算。
避坑提示:发生事故后必须第一时间报警,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核心证据。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非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无法使用,产生的合理替代交通工具费用应得到支持。
问: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使用替代的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费用是否应该支持?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非营运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应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