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三责任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是什么呢?
商业三责任险保险公司在诉讼中可被列为共同被告,法院可判决其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可依合同抗辩。
问:商业三责任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是什么呢?
1.当事人可申请列为共同被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2.商业三者险不同于交强险,不具有强制性,其合同具有相对性;如果当事人未申请将商业险保险公司列为被告,法院一般不主动追加;保险公司是否参与诉讼,取决于当事人是否主张其承担责任。
3.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若被保险人怠于请求保险金(如未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人可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此时,受害人起诉保险公司,法院可将其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