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氏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金由谁领取的?
无名氏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金可由事故科、民政部门或路政管理部门领取,具体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
问:无名氏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金由谁领取的?
答:无名氏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金的领取主体一般按照以下情况确定:
身份确认后:如果无名氏的身份最终得以确认,或者其近亲属出现,经相关部门核实后,赔偿金由其近亲属领取。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身份无法确认时: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或者其受益人不明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在扣除垫付的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代为保管死亡人员所得赔偿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未知名死者的人身损害赔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其所得赔偿费交付有关部门保存,其损害赔偿权利人确认后,通知有关部门交付损害赔偿权利人。这里的有关部门通常是指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行保管,待权利人确认后交付。
如果无名氏的身份长期无法确认,赔偿款在保管一定期限后,可能会依法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