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滴吧平台接顺风客,车主是长沙市交通执法局的,自己下的单,说自己是非法营运,车主出示工作证,现已把车扣押,是否属于钓鱼执法或暴力执法?

车主在滴吧平台接顺风客被认定非法营运,出示工作证后车辆被扣押,不属于钓鱼执法或暴力执法。

问:在滴吧平台接顺风客,车主是长沙市交通执法局的,自己下的单,说自己是非法营运,车主出示工作证,现已把车扣押,是否属于钓鱼执法或暴力执法?           

答:您好,此种情形不属于钓鱼执法。所谓“钓鱼执法”是指在当事人没有违法意图的情形下,因为执法人员的引诱而从事了违法行为。此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成员间的信任与互助,危害性相当大,而且采取的行政手段与目的不匹配。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七十条 下列证据材料不得作为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据:

  (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

  (二)以非法偷拍、非法偷录、非法窃听等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取得的;

  (三)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

  (四)没有其他证据印证、且相关人员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五)被技术处理而无法辨认真伪的;

  (六)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

  (八)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