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不回家是否也算家暴的一种?

冷暴力和语言暴力属于家庭暴力,可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需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取证。

问:丈夫总是采用语言暴力或者是冷暴力经常不回家,请问是否也算家暴的一种?该如何取证起诉对方家暴?

答:您好,经常性谩骂也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可以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予以取证。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