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一方拿走所有财产走了,另一方可以报警吗?
夫妻一方拿走共同财产,另一方可报警但可能不受理,应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来维权。
问:夫妻吵架,一方拿走所有财产走了,另一方可以报警吗?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答:您好,若拿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不认为构成犯罪,报警可能不受理,但可以要求警察填写报案记录,证明对方将所有财产拿走了。然后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如果有存折或银行卡,立即申请挂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