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饮酒伤亡责任自负”条款可否主张赔偿?
签订‘饮酒伤亡责任自负’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不能据此主张赔偿。
问:签订“饮酒伤亡责任自负”条款可否主张赔偿?
答:您好,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也无效,即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签订‘饮酒伤亡责任自负’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不能据此主张赔偿。
问:签订“饮酒伤亡责任自负”条款可否主张赔偿?
答:您好,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也无效,即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