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完货对方不给运费怎么办?

货物已卸完且签收回单,对方未支付运费,可依据《民法典》主张权利,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问:货已经卸完,收货方已经签字,回单已经寄回厂里已签收,没有任何纠纷,就是不给运费,要怎么办?

答:您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根据上述规定,您有权凭对方的签收回单向对方主张支付运费,协商无果的,建议直接通过法院诉讼维权,主张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