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可申请变更车辆?
已注册机动车在改变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使用性质变更及所有人住所迁移等情况下可申请变更登记。
问:什么情形可申请变更车辆?
答:您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按照相关规定,严禁车辆进行改装,只能进行相关的变更。改动车子时,需要来车管所进行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