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申请人资金有困难怎么办?
申请人资金困难时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减缴专利费用,以减轻负担。
问:申请专利申请人资金有困难怎么办?
答:您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作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遵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专利应缴纳的相关专利费用。为减轻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和维护的负担,《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规定了可以减缴费用的各种情形,申请人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请求减缴。
在被监护人尚未指定监护人时,临时监护人可以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民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申请人资金困难时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减缴专利费用,以减轻负担。
问:申请专利申请人资金有困难怎么办?
答:您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作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遵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专利应缴纳的相关专利费用。为减轻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和维护的负担,《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规定了可以减缴费用的各种情形,申请人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请求减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