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当出现债券募集说明书变更、受托管理人变更、无法支付本息、公司减资或破产等情况时,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问: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答:您好,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一)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二)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三)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四)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五)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六)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当出现债券募集说明书变更、受托管理人变更、无法支付本息、公司减资或破产等情况时,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问: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答:您好,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一)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二)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三)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四)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五)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六)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