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是否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以征求同意。
问: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是否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答:您好,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在被监护人尚未指定监护人时,临时监护人可以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民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以征求同意。
问: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是否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答:您好,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