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吗?

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问:我公司是一家运输企业,2020年1月8日我公司向武汉运送了一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请问获取的该笔运输费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吗?

答:您好,根据《财政部、税务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自2020年1月1日期,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因此,贵公司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运输费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