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否会因为疫情防控中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或提起诉讼等,而疫情防控不属于中断事由,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问:诉讼时效是否会因为疫情防控中断?
答: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之规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是权利人提起诉讼、履行请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疫情防控并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形,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