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宅基地能不能确权登记?
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宅基地使用权仍可依法确权登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落户条件。
问: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宅基地能不能确权登记?
答:您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明确要求,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上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因此,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宅基地使用权仍可依法确权登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落户条件。
问: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宅基地能不能确权登记?
答:您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明确要求,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上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因此,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