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两处伤残的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中两处伤残(九级和十级)按最高伤残等级赔付,并适当提高比例。可主张多项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问:咨询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肇事者全责,去鉴定机构鉴定出两处伤残,一处九级、一处十级,两处伤残如何计算伤残赔偿金?赔偿事项有哪些?
答:您好,根据湘高法发(2000)8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23条的规定,一人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的,在其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上适当提高赔偿比例,其余各处属五级以上(含本数)的,每处提高5%,属六级以下(含本数)的,每处提高3%。可知,有两处伤残,一处九级、一处十级,按照九级伤残进行赔付,在其基础提高5%。因交通事故构成伤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