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受伤获得的费用,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费用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共同分割。
问: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费用,离婚时这笔财产是否要共同分割?
答:您好,不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正常婚内不能随意分家产,但一方存在恶意隐藏、转移、变卖、挥霍夫妻大额共同财产,或者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近亲属重病急需用钱、另一方拒不出资,当事人可在不离婚前提下起诉,请求法院分割婚内共同财产保全财产。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费用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共同分割。
问: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费用,离婚时这笔财产是否要共同分割?
答:您好,不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