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受伤获得的费用,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费用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共同分割。
问: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费用,离婚时这笔财产是否要共同分割?
答:您好,不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以申请离婚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费用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共同分割。
问: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费用,离婚时这笔财产是否要共同分割?
答:您好,不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