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受伤获得的费用,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费用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共同分割。
问: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费用,离婚时这笔财产是否要共同分割?
答:您好,不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费用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共同分割。
问: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费用,离婚时这笔财产是否要共同分割?
答:您好,不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