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受伤获得的费用,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费用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共同分割。
问: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费用,离婚时这笔财产是否要共同分割?
答:您好,不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答:视为对配偶的赠与,离婚时一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加名意味着产权份额的变更。但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婚姻存续时间、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及过错等因素,未必绝对平分。
避坑提示:加名时可通过协议明确约定各自占有的产权比例。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费用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共同分割。
问: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费用,离婚时这笔财产是否要共同分割?
答:您好,不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