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受伤获得的费用,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费用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共同分割。

问: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费用,离婚时这笔财产是否要共同分割?

答:您好,不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