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审判决不服,怎么救济?
被告人对二审刑事判决不服,可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但不能停止判决执行。
问:敲诈勒索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后,被告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怎么办?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之规定,被告人对敲诈勒索案二审法院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被告人对二审刑事判决不服,可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但不能停止判决执行。
问:敲诈勒索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后,被告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怎么办?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之规定,被告人对敲诈勒索案二审法院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