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对法院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有什么救济途径?

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罚款决定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问: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认为判决一直没有执行到位法院有责任,就采取了过激行为被法院罚款,怎么办?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之规定,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采取过激行为被法院罚款,对法院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