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的女婿要离婚,不要财产,女方认为男方能挣钱不愿意离婚,双方均无过错,可以要求男方向女方支付过错性赔偿吗?女方在结婚后取得的财产可以不分给男方吗?

双方无过错不支持过错性赔偿,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女方婚后取得的财产需分给男方。

姐姐的女婿要离婚,不要财产,女方认为男方能挣钱不愿意离婚,双方均无过错,可以要求男方向女方支付过错性赔偿吗?女方在结婚后取得的财产可以不分给男方吗?

1.双方均无过错的不支持过错性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女方在结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作为共同财产分给男方。《民法典》第1087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民法典》第1041条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