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长沙县买房,没有网签,只给她开了定金和全款收据,现在对方延期交房,可以主张退房吗?
2020年在长沙县购房未网签,仅收定金和全款收据,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主张退房,依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可要求赔偿或解除合同。
2020年在长沙县买房,没有网签,只给她开了定金和全款收据,现在对方延期交房,可以主张退房吗?
延期交房是可以退房的。一般情况下,延期交房属于违约行为,开发商不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还需要向购房者支付赔偿金。其实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行为都是不符合规定的,延期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可以把情况反映给当地的政府,请求当地的政府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支付相应的延期交房赔偿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