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财产保全超过诉讼标怎么办?

法院财产保全金额不得明显超出诉讼标的,当事人可申请解除超额部分,法院应依法及时处理。

法院财产保全超过诉讼标怎么办?

财产保全金额不得明显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法院应该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解除保全。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超标的保全的,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规定,除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外,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财产裁定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九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