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由哪一方开立?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由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开立,若工程总承包单位无施工资质,则需按当地政策执行。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开立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总包单位是指从建设单位承包施工任务,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企业,包括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因此,若工程总承包单位具有施工资质,则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开立。
但是,在设计单位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且其仅有设计资质、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情况下,应如何开立专用账户,尚仍不明确。实务中,需按照当地有关政府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