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建设I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实际竣工日期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根据验收情况、提交报告时间及使用情况确定,具体分为三种情形。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租房必须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租期、租金、付款方式、押金、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租赁期间,房东不得无故强行涨租、随意破门收房、擅自进入出租屋,需保障房屋正常居住使用。租客要按时交租、爱护房屋设施,不得擅自转租、改造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租期未满一方无故解约,要按合同赔付违约金。房屋自然老化由房东维修,人为损坏由租客赔偿。发生租房纠纷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按合同和法律规定处理。
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根据验收情况、提交报告时间及使用情况确定,具体分为三种情形。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