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即:“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情况下,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有约定时,承包人可依据竣工结算文件请求结算工程价款,否则不予支持。
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如果双方没有上述约定的,则不能得到支持。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有约定时,承包人可依据竣工结算文件请求结算工程价款,否则不予支持。
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如果双方没有上述约定的,则不能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