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即:“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情况下,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有约定时,承包人可依据竣工结算文件请求结算工程价款,否则不予支持。
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如果双方没有上述约定的,则不能得到支持。
答:不能。擅自使用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此后发包人再以一般质量问题抗辩拒付工程款的,法院不予支持。
避坑提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不受此限,承包人仍需终身负责。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有约定时,承包人可依据竣工结算文件请求结算工程价款,否则不予支持。
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如果双方没有上述约定的,则不能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