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即:“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情况下,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有约定时,承包人可依据竣工结算文件请求结算工程价款,否则不予支持。
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如果双方没有上述约定的,则不能得到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有约定时,承包人可依据竣工结算文件请求结算工程价款,否则不予支持。
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如果双方没有上述约定的,则不能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