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不一致,如果发生纠纷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哪个合同作为结算I程价款的根据?
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不一致时,纠纷中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依据。
会以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答:向法院或仲裁委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当双方对工程量或单价无法达成一致时,可通过专业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评估,鉴定意见将作为裁判的重要依据。
避坑提示:申请鉴定需预交高昂鉴定费,且耗时较长,诉前尽量通过谈判或审计固定证据。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不一致时,纠纷中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依据。
会以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