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不一致,如果发生纠纷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哪个合同作为结算I程价款的根据?
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不一致时,纠纷中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依据。
会以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不一致时,纠纷中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依据。
会以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