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人员在签证文件上签字确认的效力如何认定?
工程监理人员在签证文件上签字确认的效力取决于内容性质,涉及工程事实的对发包人有约束力,涉及经济决策的通常无约束力,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工程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签字确认的签证文件,涉及工程量、工期及工程质量等事实的,原则上对发包人具有约束力,涉及工程价款洽商变更等经济决策的,原则上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但施工合同对监理人员的授权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工程监理人员在签证文件上签字确认的效力取决于内容性质,涉及工程事实的对发包人有约束力,涉及经济决策的通常无约束力,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工程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签字确认的签证文件,涉及工程量、工期及工程质量等事实的,原则上对发包人具有约束力,涉及工程价款洽商变更等经济决策的,原则上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但施工合同对监理人员的授权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