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开招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如果出现需要变更工期、工程造价等条款的法定事由,后续的补充协议是否需要后续备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如需变更工期或造价等条款,补充协议需备案,否则可能被认定为‘黑白合同’引发争议。
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经过招标的工程承包合同备案后,后续的补充协议也需要备案;如果补充协议没有经过备案,容易被认定为“黑白合同”,导致结算时引起争议。
答:可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
避坑提示:注意保留工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事实劳动关系证据。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如需变更工期或造价等条款,补充协议需备案,否则可能被认定为‘黑白合同’引发争议。
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经过招标的工程承包合同备案后,后续的补充协议也需要备案;如果补充协议没有经过备案,容易被认定为“黑白合同”,导致结算时引起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