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开招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如果出现需要变更工期、工程造价等条款的法定事由,后续的补充协议是否需要后续备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如需变更工期或造价等条款,补充协议需备案,否则可能被认定为‘黑白合同’引发争议。
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经过招标的工程承包合同备案后,后续的补充协议也需要备案;如果补充协议没有经过备案,容易被认定为“黑白合同”,导致结算时引起争议。
答:向法院或仲裁委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当双方对工程量或单价无法达成一致时,可通过专业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评估,鉴定意见将作为裁判的重要依据。
避坑提示:申请鉴定需预交高昂鉴定费,且耗时较长,诉前尽量通过谈判或审计固定证据。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如需变更工期或造价等条款,补充协议需备案,否则可能被认定为‘黑白合同’引发争议。
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经过招标的工程承包合同备案后,后续的补充协议也需要备案;如果补充协议没有经过备案,容易被认定为“黑白合同”,导致结算时引起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