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直接将分包工程款支付给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何办法?
若施工总承包合同未约定发包人直接支付分包工程款,则发包人行为构成违约,总承包人可追究其责任。
(1)发包人是否可以直接将工程款支付给分包单位,主要看施工总承包合同是否有约定;
(2)如果有约定则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发包人的行为属于违约,总承包人可以追究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不予认可发包人的支付行为。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若施工总承包合同未约定发包人直接支付分包工程款,则发包人行为构成违约,总承包人可追究其责任。
(1)发包人是否可以直接将工程款支付给分包单位,主要看施工总承包合同是否有约定;
(2)如果有约定则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发包人的行为属于违约,总承包人可以追究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不予认可发包人的支付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