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对工期起算有何影响?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时,工期起算依据开工指令、合同约定或实际进场日期确定。
(1)发包人有开工指令或开工通知的,以开工指令或通知记载的日期为工期的起算日期;
(2)发包人没有开工指令或开工通知的,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工期的起算日期;
(3)以上两项均没有的,以施工单位实际进场占地的日期为工期的起算日期。
答:向法院或仲裁委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当双方对工程量或单价无法达成一致时,可通过专业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评估,鉴定意见将作为裁判的重要依据。
避坑提示:申请鉴定需预交高昂鉴定费,且耗时较长,诉前尽量通过谈判或审计固定证据。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时,工期起算依据开工指令、合同约定或实际进场日期确定。
(1)发包人有开工指令或开工通知的,以开工指令或通知记载的日期为工期的起算日期;
(2)发包人没有开工指令或开工通知的,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工期的起算日期;
(3)以上两项均没有的,以施工单位实际进场占地的日期为工期的起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