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中有“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予答复”的含义是什么?
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对竣工结算报告作出明确答复,视为认可该报告。答复包括确认或否认,未答复则默认认可。
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有权予以确认或也有权予以否认,但必须做出确认或否认的明确答复;
发包人对结算报告确认是答复,对结算报告否认、提出修改意见也是答复;
发包人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予以明确答复,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报告。
租房必须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租期、租金、付款方式、押金、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租赁期间,房东不得无故强行涨租、随意破门收房、擅自进入出租屋,需保障房屋正常居住使用。租客要按时交租、爱护房屋设施,不得擅自转租、改造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租期未满一方无故解约,要按合同赔付违约金。房屋自然老化由房东维修,人为损坏由租客赔偿。发生租房纠纷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按合同和法律规定处理。
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对竣工结算报告作出明确答复,视为认可该报告。答复包括确认或否认,未答复则默认认可。
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有权予以确认或也有权予以否认,但必须做出确认或否认的明确答复;
发包人对结算报告确认是答复,对结算报告否认、提出修改意见也是答复;
发包人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予以明确答复,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报告。